1、澳洲买房法律体制
澳大利亚属英美法系国家。澳大利亚联邦、各州都有立法权,但各州的法律与联邦的法律发生冲突时,要适用联邦的法律。澳大利亚的法律有成文法,也有判例法。法庭审理房地产案件中,首先要遵循成文法的有关规定,而后在考虑是否已有形成判例可借鉴。
在澳大利亚联邦法律层面,处理澳洲买房问题所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普通法》(CommonLaw)、《衡平法》(Lawof Equity)等。由于,房地产管理事务由各州负责,澳大利亚各州也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的法案,如新南威尔士州的《房地产法》(Real Property Act 1990),维多利亚州的《房地产转让法》 (Transfer of Land Act 1958), 《房地产细分法》(Subdivision Act 1988) ,《房地产销售法》( Sale of Land Act 1962)等。
2、澳洲买房登记体制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事权划分,房地产登记由各州负责。澳大利亚各州政府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房地产登记、房地产估价、房地产测量等管理工作。在房地产登记方面,各州设有总登记官负责本州的房地产登记工作。总登记官由州议会任命。负责房地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属州的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