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是英国专门从事学术研究的大学组成的“罗素团体”(The Russell Group)中的一员,也是英国大学排名中的顶级大学。今日牛津四十五个学院,大部分的学院皆招收研习法律的学生。在法学领域,牛津是独步全球,不可替换。牛津产生了4位英国国王,4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25位英国首相,86位大主教以及18位枢机主教。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是在伦敦成立的第一所大学,也是第一所不理会申请者性别、宗教以及种族而招生的学府。伦敦的国际化大都市地位可谓是伦敦大学学院的地利,赋予学生浪漫的大都市气息。UCL的校友在法律领域的有,前任的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HK(香港高等法院首席官) Chief Justice ofIndia, Former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Israel and etc(以色列高等法院前任法官)毕业于UCL法律系本科。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University of London, SOAS 创立于1916年是英国亚洲和非洲研究的中心,其学术专业人员数更是世界之冠。SOAS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在2004年的泰晤士报排名第19。大学提供400多门课程,提供的法律专业课程设置是全英最全面的,常年提供有150门课程可供学生选择。
格拉斯哥大学,全英最古老的大学之一,始建于1451年,是英国第四古老的大学,同时也是最现代的大学之一。其学术活动至今长达6个世纪。全英最权威,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世界排名81,全英排名12,欧洲排名26;大学有18个专业排名前十,科目齐全,拥有100多个系;“英国的13所优秀大学之一”(苏格兰大学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格拉斯哥大学是Russell Group 的成员大学之一,也是Universitas 21的创始大学之一。在教育质量评估中,格拉斯哥大学6个专业被授予最高等级。在科研水平的评估中,有23个专业方向获得最高等级5分,6个专业方向获得了5*。超过20个专业方向获得优秀等级4分。
阿伯丁大学(University of Aberdeen) 苏格兰东岸,该校成立于1495年,500多年历史,是英国最古老的六所大学之一,曾有四位研究员获得诺贝尔奖,包括胰岛素的发明者。有一万一千多名学生,其中16%是研究生,14%来自世界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800多名教师。现任校长卫亦信(Wilson)阁下是1987-1992年的香港总督。法律专业两次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