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EB1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EB2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EB3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优先类EB4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EB5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再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配额,都用于“第一类优先”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