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J.D.学位在就读过程中,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但也不是漫无边际地让学生去学习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
对于入读J.D.学位课程的学生,一般必须学习的科目涉及:民事诉讼、合同法、刑法、宪法、财产法、侵权、行政法。如果,学生就读的法学院是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所认可的法学院(如:耶鲁法学院,斯坦福法学院,哈佛法学院等共202所大学),则需要修习法律文书写作,职业道德及获得实践经历。这种“实践经历”的获取途径相当的多样化,可以是由教授带领下的模拟法庭,也可以是从事法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