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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社会福利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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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最低生活费
              最低生活费是社会公认的、在捷克保证食物和其他的基本个人需求所需的最低收入线。个人、家庭第一成员、家庭第二和其他成年人(不是受抚养孩子)及受抚养的孩子的最低生活费都有区别。最低生活费是家庭所有成员最低生活金总和。最低生存标准是指保证生存必需食物和个人基本需要的最低财政收入水平。最低生存标准不可以用在受抚养的孩子、领取老年养老金者、三级伤残人及年龄在68岁以上者。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儿童津贴
              儿童津贴是政府向需要抚养孩子家庭提供的主要的、长期补贴。如果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最低生活费总和系数的2.40,那么受抚养孩子就有权享受儿童津贴。儿童津贴数量为6岁以内,每月500捷克克朗;6岁至15岁,每月610捷克克朗;15岁至26岁,每月700捷克克朗。如果没有另行规定的话,成年孩子的津贴支付给这个孩子本人。未成年儿童的儿童津贴支付给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人。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住房津贴
           住房津贴是提供给在此地申报了永久居住的房主或租户的补贴。
           如果他的住房费用依据国家社会福利法规定,超过其家庭收入总和系数的0.30,或者家庭收入总和及其系数低于国家社会福利法规定的规范住房成本金额的话,就可以申请住房津贴。如果几个人都符合享受住房津贴的条件,那么只有一个人可以申请。这个人必须以他们之间的协议为基础,向有关部门申请。如果他们之间无法达成协议的话,由州劳工管理局决定津贴发给谁。住房津贴额是每月规范住房费用和家庭收入乘以上述系数之间的差额。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分娩津贴
           津贴额与家庭收入一样。产妇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最低生活费总和乘以系数2.40,健康产下第一胎婴儿的产妇或健康产下第一胎婴儿同时,又产下了其他健康婴儿的产妇,或者此次生产前,因收养孩子无权享受分娩津贴的产妇,都有权享受分娩津贴。如果产妇产下婴儿后死亡,截止分娩之日又符合上述条件,而且分娩津贴并没有支付给她或者其他人的话,同等条件下孩子的父亲也可以享受分娩津贴。分娩津贴一般在产妇分娩之日已经形成。其数额是头胎一个的13000克朗,头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19500克朗。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父母奖励津贴
          凡是一个月内整天在家亲自、细心照顾家庭最小孩子的父亲(母亲),都有权享受(无论收入多少)。父亲(母亲)在国家社会福利法规定的条件下,有权挑选父母奖励津贴各档次金额,但是最长为4年。父亲(母亲)选择津贴发放期限的同时,也在选择相应的每月津贴金额。而且父母奖励津贝占最多只能达到22万捷克克朗(父母奖励津贴在支取期间可以更改,这样在规定数额内将影响津贴支付期)。
          享受父母奖励津贴的条件是整天照顾孩子;但是也存在特例,例如:孩子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去幼儿园或理疗康复机构。父母在领取津贴期间的收入不受监督。这样父亲(母亲)就可以在此期间通过就业改善家庭的社会环境,但是必须安排其他成年人照顾孩子。
享受国家社会福利——丧葬费
           丧葬费只有丈夫或妻子,受抚养孩子或孩子死时,死亡孩子的父母,才有权享受丧葬费。丧葬费金额为5000捷克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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