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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洲国家的永居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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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从最初的政治一体化,到现在经济,人口的一体化,到后来,部分国家干脆来边境都一体化了,根据申根协定(Schengen Agreement), 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各个成员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旅游。仅仅是参观旅游。
并且,时间最长不能超过90天!!
不是说申根国的永居,可以随便去其他欧洲国家定居吗?不是说,可以去其他国家工作,学习的吗??
不要道听途说,且看法律文件:

根据欧盟委员会对于申根,边境及签证的条例,申根国家签证持有者,允许到其他欧盟国家旅行,但是总时长不能超过90天!!
我国外交部,商务部,驻外使馆也都发过关于解读申根协议的通知,也明确表示最多只能90天,目的只能是旅行。
但是我拿着欧盟之中一个国家的永居或者长居,不是说可以作为跳板,可以去其他欧盟国家或者申根国家工作,学习,经商!!并且可以获得该国的长居或者永居??
答案一样还是,不允许!!
根据欧盟委员会规定,非欧盟公民,在获得一国的绿卡或者长期居留后,想到另外一个欧盟国家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居,必须合法,连续居住5年以上!!
试想一下,拿着90天的旅游许可,钻法律的空子,虽然可能暂时住在其他国家没有被发现,但是想换长期居留或者永居,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情。

长期居留,并不允许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许可。一但被发现,遣返,甚至取消原有的长居和绿卡!毕竟这些规定都白纸黑字写在 法律中的。
上面提到拿到了欧盟任一国的绿卡,是不能去其他国家定居,工作,经商,生活的,但是欧盟成员国公民,又是另外一说了!
根据欧盟委员会,欧洲最高法院根据《马斯特里赫特》的规定,欧盟成员国公民,可以在欧盟成员国内任意居住,工作,经商,并且享受该国公民所有平等的福利待遇。
说到欧盟公民的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欧盟护照中的黄金战斗士--塞浦路斯护照
塞浦路斯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拥有了一本塞浦路斯护照,获得欧盟公民身份,就能合法在欧盟成员国包括英国在内的任一国家自由居住,学习,生活并享受该国同等的福利待遇。并且塞浦路斯护照免签164个国家,其中包括加澳新等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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