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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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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种类(2)
F-1 学者或学生。
F-2 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 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 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5 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la 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 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 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 临时受训人员。
H-4 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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