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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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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1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通关》—这是自己带着行李坐飞机,和航空公司的行李托运时候
1.       业务描述
旅客进出中国国境,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向海关申报。海关设立申报和无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应根据海关现场公告规定选走相应通道。不明海关规定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走申报通道通关。不论选择何种通道,旅客携带的物品均不得拒绝海关检查。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2.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3.办事程序
第一步:进出境旅客须向海关申报,到海关申报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同时交验其它证件,如《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如携带有海关规定需要申报的物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后请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如携带无申报单所列事项中所有项目,那么请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未满16周岁旅客的行李物品可由随行成人在同一张申报单上进行申报,如该旅客无成人同行,则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如旅客办理申报手续有困难,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旅客只要签字确认申报的内容即可。持有我国政府外交、礼遇签证的旅客和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旅客可以免填申报单,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护照和身份证件。未离开海关监管区域的过境旅客,也可以不填写申报单。旅客如带出或带进原进出境时应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出示原进出境时填写并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证底联。
第二步:经海关审核,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物品须缴纳税款;限制进出境物品须提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进出口许可证件;违禁品海关予以没收并出具相关单证。
4.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交验以下材料:1.旅客本人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2.带进国家限制进境物品,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进出境的证明;3.带进商业物品,应提交相关商业单证及其他必备许可证件、文件、材料等。
(二)缴纳应缴税款。
5.办事机构义务
审核旅客有效证件,接受旅客申报,并按规定办理查验、征税或免税、扣留或退运及放行等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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