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1a签证要求
A. 受益人在中国公司担任的是三级高管的职位,并且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内已经至少担任高管职务一年;
B. 中国公司满足一顶的营业额和雇佣规模要求,可以建立起被移民局认可的三层管理架构,足以之称在美国开设分公司;
C. 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已经有实际办公地址,投资款要到位,不过不用提前雇好美国员工;
D. 受益人前往美国后仍将担任相应的高管职务。
2、L1a+Eb1c移民优势
A. L1a审批时间短,最快3个月就能拿到签证赴美,配偶还能在美国合法工作,子女也能在美国学习;
B. L1a的最长有效期可达七年,而L1A+EB1C的整体周期大概为5年左右,因此在整个申请移民期间,申请人都可以待在美国;
C. L1a签证的持有人相当于自己创业,风险较小,而且L1a对美国子公司的投资额度没有硬性要求,一年后美国公司发展成熟就能提出绿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