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移民网

搜索
查看: 78|回复: 0

杀医嫌疑人孙文斌被移送审查起诉:从快办案回应社会关切

[复制链接]

478

主题

119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754
发表于 2019-12-31 1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30日,民航总医院就杨文医生被害事件发布相关通报。通报称,经院外专家评估,前期诊治过程规范、治疗方案合理,但患者家属不配合治疗,曾先后10次签字拒绝检查和治疗。并且医院不存在为患者减免费用的情况。最后医院方面表示,相信在司法机关的全力侦办下,凶手会得到应有的严惩。

就在同一天,经侦查终结,北京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孙文斌在民航总医院内杀害医生杨文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依法受理此案,并开展审查工作。

孙文斌的暴行举国震惊、全民愤怒,他的最终命运不难判断。但在法治社会,一个人,哪怕他十恶不赦,让其付出代价仍需经过正当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死刑复核、执行,这些法律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该走的程序不能省,但走的速度是否可以快一点?办案机关用行动做了回答。从案发到现在,不到一周时间,案件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用从快办案回应社会关切。

对此也有人有一点疑惑:“是不是有点快了?”显然,这种想法过虑了。
首先,快并不违背法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上限(一般为逮捕后两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但法律并未规定,也不可能规定侦查终结的下限——一个案件本来3天可查清,非规定5天才能侦查终结,岂不荒唐?从及时打击犯罪角度,司法机关应在依法的前提下从快办理。

其次,办案快还是慢,决定因素是案情。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案情并不复杂,孙文斌的犯罪动机、行为、后果等都很清晰。这是案件得以从快办理的前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以本案相对清晰的案情,公安机关用将近一周时间收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可以预见,本案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仍可能从快办理。严格依法,切实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益,在这样的前提下,正义提速正是公众期待的。
            
安全提示

1、本文为网友发布内容,本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切后果由发布人承担,与本站无关!

2、如网友所发内容侵犯您个人或您所在企业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客服联系处理

3、请对任何金钱交易和索要个人隐私的信息保持警惕态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留学移民网

GMT+8, 2024-6-8 01:26 , Processed in 0.020669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