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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绿卡,EB1A工作职业
职业移民绿卡,EB1A工作职业
第一优先又分为三种:
(1)EB-1(a)杰出艺术家、科学家、企业家、科学家等( Alie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2)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Professors orResearchers))
(3)EB-1()杰出跨国企业经理人或高级主管( ultinational Executives))
EB-1(a)申请并不需要有一个工作机会,也不要由雇主赞助,申请人本身即可以提出绿卡的申请。此种绿卡申请的基础在于申请人具备相当卓越的景,所需准备的材料非常繁复,除了申请人本身的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专业相关的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章、论文、作品、展览)、获奖的纪录证明之外,最重要的是知名人士的评鉴信,所有的材料统合起来必足以证明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达到杰出卓越的程度。
EB-1(b)的申请与EB-1(a)的基础原则类似,但必须经由学校或研究机构提出申请,所提供材料包括教学或研究获奖的纪录、受益人曾经发表的书籍、论、研究文章等,必须证明受益人在该学术领域的教学或研究的杰出成就已受到广泛的承认。
而EB1(c)是由跨国企业为其经理人或高级管提出的绿卡申请,受益人在来美国担任经理人或高级主管的前三年,必须曾经在该跨国企业的外国公司任经理人或高级主管至少一年,所提供材料必须证明在受益人的领导下,该跨国企业的美国公司业绩有明的成长、公司服务范围扩大、雇员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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