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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美国绿卡更容易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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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创业移民
一.L1签证介绍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签证的优势
1.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 L1 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 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 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 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5.申请速度快:美国 L1 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 人过去。
7.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2签证赴美。
8.无学历语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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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2: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下护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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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5 05: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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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2: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L1A的对应移民申请类别EB_1C排期到什么时候吗?2011年度移民局的批准率是多少吗?请在宣传中尽量实事求是些,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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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1 19: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详细介绍哈,你介绍的有点简单了!百度都可以搜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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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2: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接着楼主的说吧,不过我说的就不会带偏向性了,关于L1的定义、种类、好处,楼主都介绍过了,我就补充说一说L1申请注意的一些事情:
以目前美国移民局在L1申请的审批上总体还算是蛮乐观和正面的,基本都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如果准备材料细心的话是不需要什么补件的,我不建议多花$1000加急费。当然如果真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移民局尽快做出决定的话,可以考虑多付$1000,移民局会在15天内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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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09: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介绍L1申请的一些情况:
随着国人申请的日益增多,审查的日趋严格,那怎样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可以顺利获得L1申请的批准呢?除了一些基本文件外,还要注意以下事项作完整准备,申请才可以通过的:
1)美国分公司资金来源的证明:申请人在证明国外母公司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美投资外,还要证明资金已经进入美国分公司的银行账户。申请人必须拿出此笔款项是以合法途径进入美国的。合法来源的证明为:银行汇款单、入境时申报现金额数证明等。如果申请人没有汇款,而是自己携带现金入境但又没有申报,这就很难拿出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申请就会有问题。
2)美国分公司的证明:移民局要求在申请L1时,美国分公司要递交公司所在地的市区政府规划图(zoning map)来证明美国公司是成立在一个商业区的。另外美国分公司要授权移民局有权去银行核查美国分公司的财务状况。
3)国外总公司的证明:对中国大陆的总公司,移民局除了要求基本的财务资料外,更会要求申请人递交总公司在中国所在地的电话黄页簿上的复印本,以证明中国总公司的电话与地址在电话簿上有记录,这样更能证明此公司的真实存在。
以上的证据,加上其它L1申请的基本文件,即使在现在严格审查的环境下也是可以获得批准的。总之,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的准备,掌握移民局的最新要求,第一次送件就把它所要的文件全部给出,让它没有借口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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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16: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标题显然有些夸张:L1是创业,但不是移民签证,以后还需要在美国申请转换的,这有可能还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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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3: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请看清楚再说话,不要主观臆断随意批评别人,虽然好多帖子里都能看到你的影子,到处在讲别人都不如你专业,不要总是把别人批评的一无是处,我上面已经提到过L1是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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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06: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主:
刚回来,没及时回的,希望不要介意。
我同意你的观点:“L1是一种变相移民美国的捷径”,只是放在10年前申请,这条捷径是一条平坦的路;而现在则是一条充满荆棘的不平之路,何时可以到终点,不好说。移民局批L1很快也较松,但对绿卡则收得很紧。目前L1以EB1C申请转换身份,条件优越、知名国际大企业背景的,也要一年左右,周围很多都是申请几年还没批下来的。
其实美国移民法律并无规定L1A是以EB1C(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的第三种类型人才)申请转换,任何人符合条件,都可申请EB1C的,也都可以按其他类别都可以申请转换身份的。
最近移民局公布了一个案例(案件编号:WAC08-096-50350)作为经典教材,说明L1申请转换并不是没有条件或一定就批的,即使延期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案中的当事人持L1到美国后将自己的工厂从几个人发展到有几十人、面积超过6000平方英尺,却在补充材料后被拒绝,之后提出上诉,最终被移民局上诉委员会驳回,至于个中原因,大家可以自己上网看看有关案例的判词吧。
所以我都请教楼主:
国内一些中介将L1这种非移民签证包装成“L1+移民”的形式出现,是不是收费上会有很大不同?应该几十万起步跳表吧?如此,就可以理解为何这样避重就轻地介绍L1了。
一般来说,只要是美国移民局预先批准,海外领馆再申请签证的,基本都是移民、工作签证之类的,领馆只是核对申请人基本材料是否妥当和正确(包括身体、无犯罪记录等),只要无误,就发签证了。但如果申请L1签证的朋友们按楼主的指导意思,直接告诉签证官自己的目的就是移民美国,试一下看看会否被另外对待处理,带到一个单独房间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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